只是我告诉你们,不要与恶人作对。有人打你的右脸,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(太5:39)
人习惯用右手打对方的左脸,人打我们的右脸,是主借着人的手,来扩充我们的度量,叫我们长大;所以,最佳反应乃是转过左脸,以加增主借人手所作的事。 『右脸』是主在对付我,『左脸』是我站在主这一边对付我自己;我们若看见别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,就不会在挨打时心里冒火、不舒服,反要欢喜快乐了。
主这一段话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,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,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,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,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。
「对」或不对是外邦人生活的原则(太5:46)。模成基督才是管理我们生活的原则。世人争的是谁先打人,后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卫;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,甚至是不肯还手。
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系神在西乃山召见摩西治民律例之一(出21:24) 乃为供给审判官断判刑的依据,绝不是给予报复者寻仇的凭借。但这条神圣的律法,竟贬为滥用,结果律法的尊严已荡然无存,人人既可自己当起审判官来,岂不成有法等于无法了吗?
要判明对方是故意的或无意的,是善良或恶徒,主的教训和神的律法不但不冲突,且是要成功的。基督徒不是凭对错和人讲理由;讲理由的基督徒,是活在头脑(魂)里,不是活在生命(灵)里。
我们在人类的关系中都应该放弃武力或暴行,并且无论在什么环境之下,都要拒绝对任何人作故意的伤害或谋杀。 「你们要谨慎,无论是谁都不可以恶报恶,或是彼此相待,或是待众人,常要追求良善。」(帖前5:15)实际上我们是一支特别的军队,以向神的祷告作为我们的武器,而为圣徒的利益而战。奉主耶稣基督名祷告。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