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有人打你这边的脸,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;有人夺你的外衣,连里衣也由他拿去。" (路6 :29)
我们甘心吃亏的人简直是太少了,都以吃亏为羞耻,为懦弱,为愚笨。应当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这是公平的法则,是为人的常规,就是要那样的报复 ! 基督徒应当超脱到一个地步,荣耀、羞辱、恶名、美名,都摸不着我们。(林后六8)。
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,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,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。
人打我们「这边的脸」,是主借着人的手,来扩充我们的度量,叫我们长大;所以,最佳反应乃是转过「那边的脸」,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。 我们若看见别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,就不会在挨打时心里冒火、不舒服,反要欢喜快乐了。
我们不是凭对错和人讲理由;讲理由的基督徒,是活在魂里,不是活在灵里。我们应当效法主那样与人无争,如同羔羊那样柔顺,甚至连仇敌也要爱他。
如果能这样,恐怕恶人,仇敌也能被感化悔改,即或不然,总是为主作了见证,显出神的性情,在地上是有损失,在天上却有得着。将来最像神的荣耀最大,最像主的赏赐最多,与人相争无所得,被人拿去无所损,因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。奉基督耶稣的名祷告,阿们!
默想: 讲理由的基督徒,是活在魂里,不是活在灵里....
默祷: 了解上帝话语,唯靠圣灵的帮助…